
上,煞是好看,忽闪忽闪的像把小刷子,那瞬间,我觉得他比画儿还要好看。我是个没什么艺术细胞的人,可是他是个天生的艺术家,清冷矜持,画的一手好油画,古典的馥郁芬芳在他的身上淋漓尽致。我开始倒追他,一开始他冷冷淡淡的,对任何人都是温润而疏远,可是随着我的主动热情,他逐渐招架不住。在我第十八次接他下课,第三十二次给他买早餐,第三百五十六次给他发晚安的时候,他终于情动,吻向了我。那样死板的山,原来也会为我哗然。我们在一起很幸福,他不多言,但是对我极好,和他在一起,我什么也不用多想,他都会为我安排好一切。毕业后,我们稳定而幸福,我在外面打拼,他在家为我洗手作羹汤,我以为一切会这样平淡而幸福下去。直到那一天,我的公司面临巨大的问题,即将倒闭。回到家,看到他全心信任的眼神,我害怕看见林阳失望。我真的好爱他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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