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圆珠笔画的歪歪扭扭的兔子--那是十七岁的张夜非要给我包扎时,用校服袖子蹭掉的半截墨水。看着这些珍藏的回忆,我眼泪不值钱的往下掉,他是年少时的爱恋,也是现在的刻苦铭心爱恋。回忆像个放映机,把过去一帧一帧放映出来。让人无法忘记,无法忘怀。那时候我们总在走廊尽头的消防栓旁边偶遇。他是隔壁班物理课代表,永远把校服拉链拉到下巴,走路时耳机线在衣领间若隐若现。第一次说话是他捡到我掉在楼梯间的发圈,浅蓝色丝带沾了灰,他捏着两端像捏着定时炸弹:同学,这是不是你的发夹。我蓦然抬起头看着这个比我高出一个头的男孩子,眼光洒在他乌黑的头发上,闪着淡淡的金光。这一刻,我听到了我的心跳。自此命运的齿轮就开始了转动,让两个本来不相识的人搅合在一起。从此以后,张非夜的身后就跟着一个扎着高马尾,别着小兔子发夹的女孩。在他打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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