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转身离开。五年后——婆婆跪在我面前:福歌,求你复婚!我冷笑:呵,你配吗11990年的夏天格外闷热。我蹲在地上,用抹布一点点擦掉砖地上的污渍,汗水顺着我的鬓角往下淌,在后背汇成一条小溪,把的确良衬衫浸得透湿。福歌,你哥明天就回来了,把他那屋收拾干净点!母亲在厨房里扯着嗓子喊。知道了,妈。我应了一声,继续对付地上那块顽固的黑色污渍。这是三年前哥哥林建军考上省城大学时,家里请客留下的酒渍。那天父亲高兴,喝多了摔了酒瓶,玻璃碴子扎进砖缝,酒液渗进去,就再也擦不掉了。就像这个家给我的烙印,怎么洗也洗不掉。我22岁了,在县纺织厂当了四年女工。每天站在轰鸣的机器前八小时,下班时耳朵里还嗡嗡作响。和我同龄的姑娘们大多已经嫁人,有的孩子都会跑了。而我,因为有个上大学的哥哥,家里指望用我换份好彩礼,一直拖着没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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