滑溜溜贴着皮肤,凉飕飕的。啧,三年前他多看了两眼橱窗里的模特,随口说这颜色衬人。就这一句,我记了三年,傻逼似的在衣柜里供着,就等今天——我们结婚三周年的大日子——穿上它,妄想能得他一句好看。镜子里那张脸,妆容是精心描摹过的,眼线拉长,唇釉是时下最火的斩男色。可眼神呢像蒙了层灰的玻璃珠子,里面那点可怜的期待,摇摇欲坠,自己看着都嫌磕碜。苏晚晚,你可真他妈是当代活体‘恋爱脑’标本。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啐了一口,试图把那股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卑微压下去。餐桌上铺着新买的米白色桌布,摆着我折腾了四个小时的成果:他据说爱吃的惠灵顿牛排(失败两次,第三次勉强能看),奶油蘑菇汤(希望没糊),还有一瓶醒好的红酒。烛光摇曳,氛围拉得挺足。可惜,观众大概率要缺席,或者迟到。手机屏幕亮了一下,弹出一条消息,备注是狗男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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